附件5:
潜江市2013年中考考生优录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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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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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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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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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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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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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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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录内容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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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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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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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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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优录项目不累计加分,请考生根据情况选择最高一项填报;
2、属烈士子女以及烈士兄弟姐妹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市民政局审核盖章;属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市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属少数民族子女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盖章。属履行了计划生育义务的独生女家庭考生的,需提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签发的计生证明以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在初中阶段参加了由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市级)组织的科技制作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的,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印发的竞赛活动文件和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相关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属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运动会及美育节并获得相应奖项的,需提供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印发的竞赛活动文件和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相关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3、此表可复制。填写完毕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收齐后按优录类别登记、汇总,于5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中考办,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6: